一建、二建白考了?!
或许有人还认为“社保联网查挂证”是唬人的,没想到来真的了!为杜绝“挂证”现象,郑州市出台政策,放出“大招”!职业资格考试后,通过社保管理平台,核实考生的社保信息与报名单位是否一致。一建:审核未通过140人,通过率15.5%;
一建增项:审核未通过79人,通过率33.2%;
二建:审核未通过1963人,通过率18.4%。
造价:审核未通过24人,通过率25%;
注安:审核未通过32人,通过率47.6%。
资格考试通过未通过核查中未参加审核一建4714012104一建增项76791856二建6861963521020造价1924627注安70321629
为查“挂证”,人社部门放大招。
从2017年起,河南省职业资格考试将考试前资格审查调整为考后资格审核。为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杜绝:
通过不法中介机构伪造学历证书
伪造工作单位及工作经历
找人替考等违法行为,
郑州市在执业考试资格审查中,通过社保管理平台核实考生的社保信息与报名单位是否一致。
6月5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审查结果。审核未通过的主要原因有:
注册地址查无此单位
注册信息查无此单位
该公司查无此人
毕业年限不符合要求
联系不到公司,无法核实
工作经历不属实
公司不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甚至还出现,社保缴纳单位“经核实是中介机构”的现象。具体如下:
不通过原因一建一建增项二建造价注安注册地址查无此单位69471203621注册信息查无此单位 2413127143该公司查无此人17934423注册信息显示单位已注销4137毕业年限不符合要求152工作单位不属实51提供社保网上未查到10联系不到公司,无法核实5883单位无施工资质2年限不符合要求4提供社保单与查询结果不一致1未提供学历认证1未在河南工作过1不符合免试条件14单位不配合9工作经历不属实83公司不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52经核实为中介机构6其他1
(注:表中数字单位“人次”)
严惩、重处
1、未通过审查人员:
经核实考生学历、工作单位及工作经历弄虚作假的,将按照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部长令)和《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进行处理,并上报郑州社会信用体系。
《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十条 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2、未参加审核及核查中人员:
1)个别仍在核查中的考生,核查结果结束后近期公示。
2)未按要求时间参加审核的人员,保留证书5年,期间不得参加同专业资格考试,满五年仍未来参加资格审核的,证书销毁。
3)未参加审核的考生,请关注“郑州职称网”进一步通知。
4)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考生,请于6月3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通过网上预约,到市人社局职称处(陇海西路与秦岭路交叉口)1010房间进复核,过期不候。
2018年3月,郑州人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了《致执业资格考生的一封信》:
1、近期一些资格考试培训机构为了牟取暴利,专门瞄准了执业资格考试通过但工作经历和学历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并利用考生的侥幸心理,声称只要考生交足费用即可帮助其伪造相关证件和证明帮助通过资格审核。
2、请各位考生切勿上当受骗!否则将会“证财两空”并接受相关违纪处理!
3、在今年的执业考试资格审核中,市人社职改部门将通过社保管理平台核实考生的社保信息与报名单位是否一致(根据社会保险法,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有法律依据),目的是核实考生报名单位和工作经历的真实性。
其他省份会不会出台类似的核查政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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