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远赴美国诉大疆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昨日发布,Autel Robotics公司(Autel Robotics USA LLC,下称 “道通智能美国”)8月30日依据 《美国1930年关税法》 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大疆)及其关联公司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无人机及其组件(Unmanned Aerial Vehicl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其专利权,请求ITC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观察者网报道,道通智能美国是道通智能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 “道通智能航空”)在美国设立的子公司。
道通智能航空总部位于深圳。自2014年创立至今,已先后在美国和欧洲成立了分公司。而其美国总部位于华盛顿州巴萨尔市(Bothell,WA),主营业务为四轴飞行器和无人机拍摄技术。
大疆是中国无人机龙头企业,也是全球最大的消费级无人机制造商,坐拥70%的市场。2017年销售额达人民币180亿元。
大疆也是美国关注的目标,2017年8月,美国军方已经以资讯安全为由,要求所有单位全面停用大疆。
大疆与道通这两家中企因为知识产权纠纷,已有数次互告纪录,从中国告到欧美。
2015年,大疆公司指控道通科技公司,道通智能公司制造,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开支15万元等。
深圳市中级法院于2015年7月开庭审理此案,并于同年12月16日,驳回大疆全部诉讼请求。
大疆不服判决,遂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2017年3月20日,广东高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6年1月30日,德国纽伦堡国际玩具展上道通展台被当地法院派出的法警持 “临时禁令” 查抄,缘由是该公司无人机产品 “X-Star” 被指涉嫌外观设计侵权。而道通最后以现金支付了一定金额的担保金,但具体金额未知。
2016年8月11日,大疆和旗下大疆欧洲分公司(DJI Europe B.V.)将道通及 “道通智能航空”, “道通智能美国” 告上了美国特拉华(Delaware)联邦地区法院。大疆指控涉案的3家公司侵犯其持有的1项外观专利和3项发明专利.
2017年5月19日,大疆还曾在华盛顿西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道通,诉称后者专利侵权。该案已于2018年3月被移送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与上述案件合并审理。直到现在,该案仍处于证据开示阶段。
而此次纠纷发生于今年4月, “道通智能美国” 在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大疆旗下的三家公司(DJI Technology Inc.、SZ DJI Technology Co. Ltd.和DJI Europe B.V.)侵犯了其2件美国发明专利权。
在起诉书中, “道通智能美国” 请求法院确认大疆自身或 “诱导他人” 生产,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被诉侵权产品及专利发明中的组件的行为 “侵犯” 且“故意侵犯 “了其涉案专利,请求法院判给足以补偿大疆” 侵权 “造成损失的损害赔偿金及合理费用,以及” 故意侵权“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
这2件被 “道通智能美国” 指控 “大疆侵权” 的专利,其实是前者分别从霍尼韦尔(Honeywell International Inc.)和加拿大渥太华一家名为 “Draganfly Innovations Inc.” 的无人机公司购得的。
无论矛盾最终走向何处,对于中国创新在国际市场的声誉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