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互会的前世今生
经济互助委员会(俄语:Сове́т экономи́ческой взаимопо́мощи,简称:СЭВ,英语:The Council for Mutual Economic Assistance,简称:Comecon),简称经互会,是由前苏联组织建立的一个由社会主义国家组成的政治经济合作组织。经互会是一个相当于欧洲经济共同体的社会主义阵营的经济共同体,总部设在莫斯科。是继承莫洛托夫计划后的经济合作计划。1991年6月28日,该组织在布达佩斯正式宣布解散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美国凭借其雄厚实力提出“马歇尔计划”(英语:The Marshall Plan),官方名称为“欧洲复兴计划”(英语:European Recovery Program),帮助其欧洲盟国恢复因第二次世界大战而濒临崩溃的经济体系,并同时抗衡苏联和共产主义势力在欧洲的进一步渗透和扩张。时任苏联领导人的斯大林认为该计划会严重威胁到苏联对于东欧的控制,不久,苏联就出炉了著名的“莫洛托夫计划”(英语:Molotov Plan)。该计划主要包括了苏联对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援助以及发展东欧国家对苏联的贸易,并以当时苏联外长维亚切斯拉夫·莫洛托夫(英语:Vyacheslav Molotov)的名字来命名。“莫洛托夫计划”也就是后来经济互助委员会的雏形。
1949年1月5日至8日,苏联、保加利亚、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等6国政府代表在莫斯科通过会议磋商后,宣布成立经济互助委员会。
经济互助委员会发展
1949年2月,阿尔巴尼亚加入经济互助委员会。
1949年4月,在莫斯科召开了经济互助委员会第1届会议,规定经互会的宗旨是在东欧人民民主国家和苏联之间“建立密切的经济联系”。
1950年9月,民主德国加入经济互助委员会。
1954年,经济互助委员会召开第4届会议,提出经互会的宗旨是“建立经济合作和协调国民经济计划”,时任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在会议上提出,经互会成员国实行生产专业化和协作以后,成员国对此采取了相应措施。
1959年5月,经济互助委员会第15届会议通过《经济互助委员会章程》,把经互会的宗旨、原则和职能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章程规定,经互会的主要目的是在“国际分工”的原则基础上发展“全面的经济合作”。
1956~1961年,中国以观察员的身份列席经济互助委员会的例行会议。
1961年,中苏关系破裂后,阿尔巴尼亚由于持亲中国立场,拒绝接受苏联的指令,而于1961年12月宣布停止参与经互会一切活动。
1962年6月,经济互助委员会第16届会议修改章程,规定非欧洲国家也可参加。经互会首次对欧洲以外的国家开放。当年,蒙古加入经互会。
1962年6月,经济互助委员会各成员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通过了《社会主义国际分工的基本原则(草案)》,开始确立经互会的现行体制。章程确认经互会的宗旨是“通过联合和协调各成员国的力量,促进各成员国国民经济有计划地发展,加速其经济技术进步,提高工业不发达国家的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成员国的劳动生产率和人民福利”。
1964年,经济互助委员会建立国际经济合作银行。9月起,南斯拉夫根据专门协定参加经互会一些机构的工作,拥有咨询投票权。朝鲜、老挝、安哥拉、埃塞俄比亚、阿富汗、也门民主人民共和国、莫桑比克等国作为观察员参加经互会活动。
1969年4月,经济互助委员会第23次特别会议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一体化”方针。
1971年,经济互助委员会建立国际投资银行。经互会第25届会议通过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经互会成员国合作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一体化综合纲要》(简称《综合纲要》)。根据《综合纲要》,经互会成员国将“加强和完善经济和科技合作与发展社会主义一体化”,并且规定在15~20年内分阶段实现生产、科技、外贸和货币金融的“一体化”。
1972年,古巴加入经济互助委员会。
1973年以后,经济互助委员会同芬兰、伊拉克、墨西哥和尼加拉瓜分别签订了合作协定。
1974年起,经济互助委员会派观察员常驻联合国。
1975年,经济互助委员会第29届会议上通过《经互会成员国1976~1980年多边一体化措施协调草案》,要求东欧各成员国根据这一草案修订各自的五年计划。
1978年,越南正式加入经济互助委员会。
1984年6月,经济互助委员会最高级经济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发展和加强经互会成员国经济合作与科技合作基本方针的声明》等文件。同年6月和10月经互会第38次和第39次会议上,通过贯彻实施最高级经济会议的措施,研究了协调各成员国下一个五年计划及长远计划经济发展的战略问题(特别是能源和燃料问题)。
1988年6月,经济互助委员会与欧洲共同体签署联合声明,双方互相承认,并正式建立关系。
经济互助委员会会议
为经济互助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成员国政府总理率领的代表团组成(各国代表团团长从1969年起由政府副总理改为政府总理担任),每年召开一次。
如经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成员国同意,还可以随时召开经互会的非常会议。会议轮流在起成员国首都举行,由东道国代表团长担任会议主席。遇到讨论重大问题,举行成员国党政首脑参加的会议。
执行委员会
为经济互助委员会主要执行和管理机构。由各成员国各派1名政府副首脑级代表作为常驻代表组成,每3个月举行一次会议。
会议主席由各成员国代表依照国家名称的俄语字母顺序轮流担任,任期1年。
合作委员会
受执行委员会领导,由各成员国选派1名有关主管机关的领导人组成。综合研究和协调成员国在计划、经济、科技等领域中的多边合作。
设有计划工作、科学技术、物资技术供应等合作委员会。
常设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的下属机构,由成员国委派的代表团组成,各成员国可以有选择地参加。旨在促进成员国之间各具体国民经济部门之间合作。
截止1988年,有计划工作、科技合作、机器制造、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石油及天然气、煤炭、化工、农业、外贸、建筑、运输、轻工业、食品工业、和平利用原子能、标准化、统计、金融与货币、无线电技术与电子工业、地质、电力、邮电等24个常设委员会。
1962年6月,经互会成员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通过了《社会主义国际分工的基本原则(草案)》,开始确立经互会的现行体制。
章程确认经互会的宗旨是“通过联合和协调各成员国的力量,促进这些国家国民经济有计划地发展。
1963年经互会成立“国际经济合作银行”,其目的是建立一种转账卢布,使经互会各国间的贸易可以用转账卢布进行多边结算,以促进多边贸易的发展,尽管苏联一直宣称,“转账卢布能够执行国际货币的一切职能”,“它是世界上最稳定最可靠的货币”。但这种转账卢布实际上并不是货币,不能在市场上流通,只是作为一种统一的计算单位,用来换算各国之间外贸的盈亏,记在银行的账面上。在苏联的大力推动下,1969年4月经互会第23次特别会议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一体化”方针。
20世纪70年代
1971年7月第25次会议通过了《经互会成员国进一步加深与完善合作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一体化综合纲要》,规定在15~20年内分阶段实现生产、科技、外贸和货币金融的“一体化”。经互会成立了“计划合作委员会”,专门负责协调各国计划。同年建立国际投资银行。
20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先后共同兴建了向东欧成员国输送苏联石油的“友谊输油管”、连结欧洲成员国的电力系统、铁路货车调度总库等项目。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共同兴建了更多项目,包括1975年决定投资90亿转账卢布的10个项目,主要目的是增加能源和石棉、铁合金、纸浆、化纤等原材料的供应,多数在苏联境内。
对外贸易
成员国间除签订双边年度贸易协定外还签订双边长期贸易协定。
1964年起,成员国之间使用转账卢布进行贸易结算,但不以货币形式出现,贸易顺差只能取得相应数量的商品作为抵偿。
成员国之间的相互贸易额1983年已达2853亿卢布,比1950年增长32倍。各成员国对外贸易额的58%以上是在经互会范围内进行的。对苏贸易在经互会其他成员国外贸中占有很大比重。
经互会成立以来,对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各成员国国民经济有了较大发展。成立初期,各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合作关系比较正常,经济发展较快。1951~1983年,经互会国家的国民收入增长了7.6倍。
经互会国家的人口占世界人口的10%左右,国民收入占世界的25%,工业生产占世界的33%。其经济实力逐渐增强,已成为当时世界上一支重要的经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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