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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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大部分地区还效忠于清政府,这时候不适合直接跳出来吸引火力当炮灰。南方在清末搞了个东南互保,在历史教科书上就提了一句,实际上可以深挖不少。
19世纪中叶的太平天国之乱给满清的统治以重击,南方的实力派崛起已经势不可挡,到19世纪末的时候,这些南方的封疆大吏已经有了叫板中央的底气。1900年,北方愈演愈烈的义和团运动引起了英国人的不安,他们计划派遣军舰进入长江,但是遭到了南方实力派的拒绝。
1900年的6月21日,清政府以光绪帝的名义,向英美法德俄日等十一国同时宣战。清廷在向各国宣战的同时,还悬赏捕杀洋人,义和团及清军围攻各国在北京的使馆。中国北方政局陷入大乱。但是南方的反应耐人寻味,张之洞给英国领事发电报云“我湖北已添重兵,贴出告示,严饬各州县,禁谣拿匪,敢有生事者,立即正法,所有洋商教士,有我力任保护!”,非常明确的表达了保护洋人洋商的态度,不参与慈禧太后发动的战争,毫无疑问是在和中央对着干了,说的严重点,这是在抗旨。朝廷当然不爽,继续下旨要求召集义民,想在南方开辟新战场。
但是这封圣旨被电报局的老大盛宣怀(常州人)给扣留了,他给李鸿章发了个电报,其中提到“今为疆臣计,各省集义团御侮,必同归于尽。欲全东南以保宗社,诸大帅须以权宜应之,以定各国之心,仍不背廿四旨,各督抚联络一气,以保疆土。乞裁示,速定办法。”李鸿章迅速转发给了两江总督(管江苏安徽江西三省)刘坤一,湖广总督(管湖南湖北)张之洞,加上李鸿章自己就是两广总督(管广东广西),帝国的半壁江山已经不听号令了。
然后李鸿章还给帝国补了一刀,他回复中央“此乱命也,粤不奉诏。”手段还是相当高明的,称这个圣旨有问题,因此自己抗命不遵也就不是谋反了,帝国南方的官员们纷纷信心大增。有趣的是,乱命一词不但可以指“悖谬的命令”,也是人临死前神志昏迷时留下的遗言,这太讽刺了。
6月底南方与各国正式签订《东南互保章程》。
具体内容如下:
一、上海租界归各国共同保护,长江及苏杭内地均归各督抚保护,两不相扰,以保全中外商 民人命产业为主。
二、上海租界共同保护章程,已另立条款。
三、长江及苏杭内地各国商民教士产业,均归南洋大臣刘(刘坤一)、两湖总督张(张之洞),允认真切实保护, 并移知各省督抚及严饬各该文武官员一律认真保证。现已出示禁止谣言,严拿匪徒。
四、长江内地中国兵力已足使地方安静,各口岸已有的外国兵轮者仍照常停泊,惟须约束人等水手不可登岸。
五、各国以后如不待中国督抚商允,竟至多派兵轮驶入长江等处,以致百姓怀疑,借端启衅 ,毁坏洋商教士的人命产业,事后中国不认赔偿。
六、吴淞及长江各炮台,各国兵轮不可近台停泊,及紧对炮台之处,兵轮水手不可在炮台附 近地方练操,彼此免致误犯。
七、上海制造局、火药局一带,各国允兵勿往游弋驻泊,及派洋兵巡捕前往,以期各不相扰 。此军火专为防剿长江内地土匪,保护中外商民之用,设有督巡提用,各国毋庸惊疑。
八、内地如有各国洋教士及游历洋人,遇偏僻未经设防地方,切勿冒险前往。
九、凡租界内一切设法防护之事,均须安静办理,切勿张皇,以摇人心。这九条总体上维护了南方与洋人的利益,为帝国保存了实力,至于这实力最后落到谁手上就不好说了。
我国历史教科书对此一带而过甚为可惜,不知道为何,就不揣测了。这倒是可以从某个角度解释为何清末这些汉人大员没有造反,因为他们可以通过不流血的办法获得想要的权力与利益,没有必要去当出头鸟。况且上面提到的几个总督岁数都不小,也没几天能活了,选择武装造反搞不好就把一辈子的功名赔进去了。他们会选一个更稳妥的办法,不断削弱清廷(主要还是清廷自己作死的成分居多),最后留待自己的儿孙去完成这一切。李鸿章1901年去世,刘坤一1902年去世,活的最长的张之洞也就活到1909,还有闽浙总督许应骙1906年去世,虽然执掌兵权,但他们这个岁数,真的不适合武装造反。或许他们还忠诚于大清帝国,但是他们已经不再惧怕中央的权威,这个风雨飘摇的帝国,他们即使再努力,也怕是补不上那么多窟窿。
1911年,辛亥革命,满清的统治被摧枯拉朽般推翻,南方北方的汉人权臣撕破脸皮,满清的统治仅仅月余便名存实亡,效率不比直接造反差。
当时为了平捻,给地方下放了很大权利。
现在太过集中,不会出现任何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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