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吃熊猫
梗就不说了,法外狂徒张三的故事,懂得都懂。说一下紧急避险的事情,
亲属病危,医院不收,大夫不管,翻墙出院,砸了药店门窗,自行弄药吃,
快饿死了,逃出去,破门进入超市,或者偷拿他人东西吃了,
事后主动联系,付钱赔偿,到底算不算紧急避险?
要知道这种情况下,人逮啥吃啥,法理上可以吃熊猫。
你和皇上讲法律? 大旱不讲法理的。肆意判决 P民干这事基本是重判,党在法之上又在法之中一切都党说了算,马克思来了也不好使更何况P民 拒不执行紧急状态决定命令:lol 我都20天吃饭了,只要不吃人,逮啥吃啥。。。 大UP主;P 还有没有王法了 你知道被困在虹桥火车站的人,
吃什么吗?
……………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