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人分析怎么妥善处理气球事件
本帖最后由 373527271 于 2023-2-8 11:34 编辑看看下面分析真是专业。
击落他国气球的法律分析:
气球事件告一段落,现在事后进行下法律分析。依据是中美都加入的《芝加哥公约(1944)》,中文版全文在 http://t.cn/A69DtB30 ,多语言版本在 http://t.cn/A69DtB3p 。 第一条规定,缔约国承认其他缔约国对其领空完全排他的主权。也就是说,除非条约规定的例外,主权国对进入领空的飞行器想打就打。然后我们看条约规定的例外,条约3.1明确规定,条约只适用于民用航空器,不适用于国家航空器,军事、海关、警察部门的航空器均为国家航空器。关于气球,《芝加哥公约》细则《空中规则》 有明确规定(http://t.cn/A69DtB3O)。其中一条允许无人无动力轻型气象气球,但这个要求是4公斤重量以下,而且不能有动力。超过4公斤,即便是气象气球,或者低于4公斤、但带动力的都不在此列。其余的情况,除非是事先得到领空主权国同意,是不行的。这么看来,2019年解放军空军将士用 PL-10 果断击落进入中国的气球是合法的。从照片看,气球明显超过4公斤,且显然没有事先获得中国批准。中国也没有必要还去追问这是哪个国家的气球,它可能是来偷窥的,打掉就是。
民用气球误入他国怎么办:这次民用气球随风进入美国,其主人的处置方式形同法盲,造成不必要的外交冲突。这种事情发生,应该赶紧根据《芝加哥公约》紧急向美国补交过境申请,说几句基于中美人民传统友好、请放行的话,拜登再打就显得小气了。
法律意识缺乏,惹事了躲在立坚哥的继任者后面。唉。
臭鸟是最讲法律的,当总统了还要聘请个法律顾问,跟老回回闹翻了,以前签到合同和法律文件没到期的还要继续执行。
鸟国达官显贵出了事情或做出重要决策之前都要事先进行法律咨询。
大旱的问题,就是没人懂也不知道,整天迷迷糊糊,说不过了,就是你为什么要操我。
官僚系统的人员选拔都是奴仆思维一级一层遴选上去的,而不像其他郭嘉是竞选上去的。
所以整个官僚系统近乎都是傻逼,忠心执行领导决策和忠心服务好领导就足矣。从皇帝开始
一直到18级的股级都是这么上去的,遇到稍微复杂的事情就直接懵逼了。
哎,俺就喜欢看专业的东西,喜欢和专业的人打交道。
以后,很多人会信了我的胡言乱语的。 哈哈,骚鸟,有些‘愚蒙昧’,当发现山本的行踪以后,汇报给尼米兹,尼米兹翻手册,自己无权击落亚玛,哈哈,法律规定啊!法律方面参谋马仔建议上报总统,总统发现自己也有不明确地带,似乎最终决定权在议会,涡糙,麻烦啊!
怎么办,请来一个海权方面的大律师,还有一个高级神父,这次说明白了,哈哈,听一下,
总统阁下,鸟国是一艘大船,你是船长,这个没有法律问题,山本作为联合舰队司令,发现明确行踪的情况下,无权暗杀,对的,可其下令偷袭,就是海盗,海盗被俘,问明身份,承认是海盗,船长有权下令处死,山本先是海盗,后是司令,杀掉,法律没有疑问,总统阁下,签字授权即可,其它人都是执行人,尼米兹不承担这个法律问题,
老罗签字,文件送到尼米兹手里,尼米兹说,执行总体决定,
这次气球,在气球入鸟国最后一刻,把文件交到使馆,就没你事了,骚鸟,汉爷不搭理你,自己看吧,
问题是,大旱的体制在这个了,逢大事儿,众人皆缩头,主战派喊打喊杀,之后,皇上杀主战派议和,这是体制,无可变革, 目前体制内的能力有限,且人浮于事,左手都不知道右手在干啥。气球事件是个典型案例。
外交部整个机构水平及能力均有限,估计平时都没有人正常上班,更谈不上如何处理危机。不如上海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中心。 汉人得靠明君,否则皇上一旦昏庸,塌陷的非常快; 问一下chatGPT ,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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