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新能源车企生产一致性不合规被工信部点名
为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守牢新能源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前期,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开展了 2025 年度新能源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一,样车未配备说明书,或个别参数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参数不一致,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的 ZLJ5328GJBLBEV 纯电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未配备说明书,轮胎生产企业与《公告》参数不一致,广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 GXA5032XLCEV 纯电动厢式运输车样车未配备说明书。
二,样车部分配置与《公告》参数不一致,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 ZB5040XXYBEVJCK 纯电动厢式运输车,驱动电机生产企业,储能装置种类,储能装置生产企业与《公告》参数不一致。
三,样车侧面防护,后下部防护装置不符合 GB 11567‑2017《汽车及挂车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要求》,浙江飞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 FD5040XXYW6BEV‑1 纯电动厢式运输车样车侧面防护,后下部防护装置不符合 GB 11567‑2017《汽车及挂车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要求》。
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了相应的责令整改,暂停或撤销相关产品《公告》,暂停企业相关产品合格证电子信息传送等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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