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福公司26台电脑里9台装了盗版NX 被西门子抓了个正着
广州一家模具厂(沃福)企业以为用几套盗版工业软件,顶多被罚个几万、十几万,最多五十万封顶。西门子工业软件公司发现沃福公司未经授权,在电脑上复制、使用其 NX 系列软件(一款面向制造业的3D设计/仿真软件),遂起诉。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上门证据保全时,沃福公司设计办公室共有26台电脑。法院当场清点了17台,发现其中9台装了涉案软件。
接下来发生的事,成了这个案子最关键的一笔。
沃福公司突然采取对抗措施:拒不打开部分电脑、断电、抢夺法院工作人员的相机、阻止法院人员离开,导致其余9台电脑未能完成保全。
一审法院认为沃福构成侵权,按法定赔偿上限判了50万元+10万元维权开支,合计60万。
但西门子上诉,最高法二审给出了不一样的算法:
你阻碍保全,我就推定那9台没查的电脑也装了盗版 → 至少22套;
正版 NX 单价高,按每套平均损失12万算 → 22套就是264万;
再加上你“无正当理由阻碍法院证据保全”这个严重情节。
2020年11月,最高法改判:沃福赔偿西门子经济损失261万余元 + 合理开支10万元,合计271万余元。
更值得注意:这个案子后来被最高人民法院选为“指导性案例279号”(2026年2月发布),明确了两条规则:
① 软件名称、版本号、权利人信息相同,或界面高度近似,一般无需代码比对即可认定侵权;
② 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证据保全的,法院可以作出不利于你的事实推定,并在赔偿时作为侵权情节考量。
一句话:别把“配合调查”当儿戏。你越是抗拒,赔得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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