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国社会,没有基本脸面以后,就剩下肆无忌惮,丛林社会,谁牙尖锐,就啃食他容器,无所谓了, ...
弱肉强食只应该存在于野蛮社会,文明社会讲的是诚实信用,不怨被围殴。。。。。 我刚经历过这些。简单告诉大侠。
在江苏和上海市场,以及北京区域。都有明确的规定,竞业限制需要非常完整。并且补偿金不能断,断一次就自动失效。补偿金也要严格约定,不低于税前30%。并且竞业限制范围,要非常准确。而不是模糊其词语:什么什么行业。
在其他地方,一审法院很稀烂。很容易被地方政府大哥招呼。
所以无需纠结,直接上诉到中级法院。如果中级法院也被搞定了。直接上诉到省高院就行。
至于劳动仲裁。纯属稀烂的。主要目的是帮员工要工资。企业有关系的话,直接随便判。
要闹,闹起来,法院才会公正判罚 一般限制一个行业的竞业协议都是判无效的,而且每个月要付工资的六成,并且离职后一个月内就要告诉你怎么支付。这个绝对是后面有人了 需要微博判案。争取到一定的舆论热度后,也许就会有转机。 这也能算?一般公司写了一大串的经营范围 好事呀。开了个头。以后就能相互防备互相迫害。那样才能让俺们这些单人的一言堂创业的有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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