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五方责任制:“责任”有哪些?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为加强对工程咨询行业的管理,规范从业行为,保障工程咨询服务质量,促进投资科学决策、规范实施,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12月6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提出,实行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制。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因工程咨询质量导致项目单位重大损失的,应倒查咨询成果质量责任,并根据本办法第三十、三十一条进行处理,形成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追溯机制。
第八条 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
(一)规划咨询:含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行业 规划的编制;
(二)项目咨询:含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投融资策划,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等;
(三)评估咨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对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PPP 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评估,规划和项目中期评价、后评价, 项目概预决算审查,及其他履行投资管理职能所需的专业技术服 务;
(四)全过程工程咨询:采用多种服务方式组合,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有关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等资格,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定。
第十四条 咨询成果文件上应当加盖工程咨询单位公章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
工程咨询单位对咨询质量负总责。主持该咨询业务的人员对 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负主要直接责任,参与人员对其编写的篇章内容负责。
实行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制。工程咨询单位在开展项目咨询业务时,应在咨询成果文件中就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要求,及 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作出信用承诺。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因工程咨询质量导致项目单位重大损失的,应倒查咨询成果质量责任,并根据本办法第三十、三十一条进行处理,形成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追溯机制。
“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制”意味着,上列规划咨询、投融资策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PPP咨询、全过程咨询等等,统统要对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市设函[2017]65号)
施行日期:征求意见中
主要内容:
第三十八条(质量终身责任制)工程总承包单位及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工程总承包项目在永久性标牌、质量终身责任信息表中应当增加工程总承包单位及其项目经理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终身负责制”是指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负责,而不是建筑的使用全寿命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