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旧时光 于 2018-3-7 13:43 编辑
在菲赫金哥尔茨的《微积分学教程(第1卷)》的绪论中,通过对有理数的分划引入无理数:
如上图,教材中指出“任一3)型的分划定义某一无理数α”。 但问题是: 1. 存在性:为什么这种数就一定存在呢?书上认为只要有理数分划不能确定出有理数时,就硬塞入一个无理数。(当然,如果硬塞入无理数,可以满足逻辑自洽,当然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这样的话,就成为一个人为构造出来的体系了。) 2. 唯一性:为什么一个分划就只能确定出一个无理数呢?为什么就不能是2个或更多的无理数呢?
对于第二个问题,教材后面有一个“相等”的定义:
通过这个定义,倒可以解决唯一性的问题,但是,这个定义是人为约定的,如果这样的话,无理数的唯一性也是人为约定的了?难道其唯一性不应当是有理数分划自然导出的逻辑结果吗?(另外,网上一些答案,通过“两个无理数之间必有有理数”来证明其唯一性,我认为这是循环论证(因为要用“两个无理数之间必有有理数”,必须先定义无理数的“序”,但此时无理数的存在性都没证明,怎么去定义它的大小呢?),是不对的。)
如果实数体系真的是这样“人为约定“出来的,那我是否可以定义出3种体系: 1. 一个有理数的分划不产生无理数。(应该就是有理数了。) 2. 一个有理数的分划产生一个无理数。 3. 一个有理数的分划产生无限多个不相等的无理数。 那这三种体系都可以存在吗?
望大神解惑,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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